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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看不見也摸不著,靈魂,到底是什麼東西?
    幾乎是任何宗教都強調「人是有靈魂的」,有的宗教認為人當潔淨自己的靈魂以獻給神,韋伯的歌劇「魔彈射手」的劇情描述人如何以自己的靈魂為代價與魔鬼交易,換取三顆魔彈。在一般人的刻板觀念裡,總認為「靈魂」是每個人所擁有的如鑽石般珍貴的物件,是神與魔鬼所要爭奪的無價之寶。
    到底靈魂是什麼?在「靈魂永生」書中,賽斯有十分詳盡的描述,在物質世界中的我們,以局限性頗大的肉體感官來感知,所以造成了我們以封閉性的意識來詮釋「靈魂」,而「在你對自己的實相持著狹窄的觀念時,你就無法對自身的許多才能加以實際的利用;而當你對靈魂有一個偏狹的觀念時,那麼到某個程度你便把自己與自身的存在和創造的源頭切斷了。」
    靈魂可以說是個電磁能量場(electromagnetic energy field),在它裡面包含了無限「可能性」及「可能行動」,這些「可能性」及「可能行動」在尋求表達方式;它是一個創造力的發電廠,向各方向射出,不斷地把思想、感覺創造為實相。
    靈魂是活生生的、有反應的、好奇的,並且永遠在變,它形成了你的肉身與世界,經常處於一種流動不居或學習的狀態,而且是在與時間或空間無關(因為時間或空間只是三度空間物質世界的「偽裝」),卻與主觀感受有關的發展中,所以說:「情緒是靈魂的語言」(語出「與神對話」),情緒便是主觀的感受。
    靈魂是宇宙中最有衝勁、最有精力、最有潛力的意識單位,它是濃縮到一個不可信的程度的能量,它努力形成自己的世界,內心背負著所有生靈的重擔,而在世俗生活的我們,是自己靈魂的一種示現,靈魂尚有類似的數不清的分身,遍佈在各個大千世界中。
    我們以五官來感知物質世界,而在我們內裡的靈魂現在也正在感知,它感知的方法與我們的肉體未生前及死之後都一樣,沒有任何改變,它直接感知所有的經驗,這和經由肉體感官的物質經驗有很大的不同,因為,靈魂不需遵照物質實相裡的法律與原則,它也不依賴肉體的感知,靈魂所感知的乃是在你所知的實質事件之下的精神性的活動與事件,賽斯一再強調:宇宙是意念所建構的。我們所知覺的大多數經驗是經過「包裝」的,形成事件本身的「意念」才是核心所在,大多數人把「包裝」當成了主體,而沒想到看看裡面的名堂。
    直接的體驗到底如何作用呢?它是以一個完整的知覺之場的方式存在,與物體的顏色、尺寸、重量和感官無關,難以用文字描述,可是,在睡眠的某種深度,靈魂的感知力可以流暢地運作,此時,人可以與自己存在的最深處及創造力的泉源溝通,在這「深層經驗」中所得的資料可能會在當晚稍後的睡眠中形成一些夢,這些夢不會是那個經驗的精確轉譯,而是趨向肉身導向的,具有夢的寓言性質。
    當有些人行為脫序失檢,一般人常以「迷失了自己」來加以形容,而靈魂比肉身的自己更明白自己的身分,它能使它自己的所有其他部分重生,即使以許多方法與形式表達自己,也仍能維持住它的本性不迷失,例如:在靈魂與靈魂之間,為了發展與擴展,會互取互予,一個靈魂可能和其他的靈魂相溶合,或是進入另一個靈魂的能量場中旅行,即使如此,靈魂仍未喪失其「我性」(I am-ness),它不害怕被吞噬,靈魂不是一個封閉的系統,它是個旅行家,一面走就一面創造了世界。
    一般人常以善與惡來界定一切,可是,賽斯說,意識基本上並非建立在善與惡上,靈魂也並非如此,那並不是說善與惡的問題不存在,而是「靈魂知道善與惡只不過是一個大得多的實相之不同顯現而已」,所以,「嫉惡如仇」只會創造出另一種惡,唯有一心向善,才能遠離惡。
    肉身性的存在是靈魂用以體驗它自己的真實性的方法之一。換言之,靈魂創造了一個世界給你去居住、去改變─一個完全的活動範圍,在其中新的發展與新的意識形式的確能出現,於是,你繼續創造你的靈魂,而它也繼續創造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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